如果說第一、二集是引言,解釋泰柱怎麼回到1988年的;

那第三、四集就是拉開序幕,讓泰柱在這未知的年代裡想辦法繼續生活,找到來這裡的目的。

除此之外,泰柱仍要學習跟東哲磨合。

正所謂代溝,年輕的(泰柱)看不來老一輩的(東哲)的傳統、沒見識甚至偷吃步的作風;

老一輩的看不慣年輕的繞著英文、說著聽不懂的外來術語,不懂老的邏輯還指手畫腳。

但其實有時候並不是單純的對或錯,人是因著過去的經驗來衡量現在的利弊得失,才做出決定。

透過舊與新的撞擊,有了檢討跟反省,才可以一起往更好的方向前進。

(有雷慎入)

 

 

 

 

 

一切,都是有原因的

突然穿越回去1988年的泰柱,肯定是驚慌不定、手足無措的。

幸運的是,在這裏他仍舊是個警察。

沒有面對案情的時候,醒著的每一刻,泰柱都用來思考為什麼會來到這裡,無限輪迴。

內心的糾結還不夠,與同事間的合作更是讓泰柱困擾不已。

一個注重過程面,一個注重結果面,只能說兩個人是永遠的平行線。

 

東哲強勢的作風,愛用拳頭,還私下設計讓嫌疑人背黑鍋,

再再讓泰柱跟觀眾不可思議:原來以前的警察都這樣辦案的啊?

果真很黑。

像東哲這樣的警察,是好警察嗎?還是壞警察?

這先不急著回答。

 

這樣的人,有什麼權利?

泰柱當然不可能就這樣迎合東哲。

宣達了*米蘭達原則後,嫌疑人反而藉此鑽了漏洞,在律師的陪同下安然地離開警局。

*米蘭達宣言(Miranda Warning):在進行偵辦之前,向嫌疑人宣讀其行使緘默權及請求律師協助之權利,避免屈打成招。

 

但放走了嫌疑人,卻讓他再度與其他同夥聚集,

行搶一個剛從金店出來的婦人(剛好也是在警局工作的阿姨),把人家打成重傷。

"按照程序做事,結果就是這樣嗎?"~東哲

泰柱當然沒有想過會這樣。

只是彷彿,那時候放走變態罪犯的事,讓瑞賢被綁架又再度重演。

 

按照SOP的做事,才真的是對的嗎?

東哲遇到偷偷來探望的泰柱。

正所謂不打不相識,兩人在人家病房內大打出手,把所有不滿發洩出來。

(先說這樣是錯誤示範喔!!!不要亂學)

東哲這才提起這位為了家計辛苦工作的清潔阿姨,不只兒子剛做完一個大手術,最近才跟先生離了婚。

"你的問題,自己解決。"~東哲

這次,泰柱一定要讓犯人繩之以法。

 

掌握到嫌疑人的詐欺手段及下手目標後,大家只好讓Miss尹成為獵物來引誘犯罪並抓下現行。

這段超好笑,四個大男人,讓一個女生首當其衝去冒險,也是夠了~~~~

然後明明都埋伏好,笨蛋跟屁蟲南植還不小心發出聲音,引起犯人注意,落荒而逃。

只能說沒經驗就是沒經驗,會不小心露餡。

只是任誰都沒有想到,看起來柔弱的Miss尹,竟然會過肩摔犯人。

帥打後面那四個哈哈哈哈~~

因為不想背黑鍋,其中一個供出其他三人,當然就一網打盡囉~~~

泰柱終於有顏面去見受傷的清潔阿姨了。

就不提其實東哲當初講的悲慘阿姨故事,根本是假的。

人家兒子健康快樂,與先生幸福美滿。

氣到泰柱眼冒火星?

 

因為是你想要,是你,自己要來這裡的

尹巡警往照相館的路途上遇到了泰柱。

為了給警局內組織圖裝上泰柱的頭像,尹巡警用了手中的相機為泰柱照了張相。

正當瀏覽著牆上來相館留影的顧客們時,泰柱意外發現兒時自己跟爸爸媽媽來這照相的照片。

終於,慢慢開始有頭緒了。

一切,正準備開始!

 

親情的深度,到底可以到什麼地步?

第四集討論的案件,其實是令人感到十分沈重的。

兩個家庭,兩對親子,彼此相互糾葛之外,甚至讓一案又帶出一案。

編劇的一計回馬槍設計實在巧妙,不會為了驚世駭俗而刻意編排。

劇情轉折完全不感生硬,佩服佩服!!

村裡里長被發現暴斃在長滿蘆葦的湖邊,距離一段路的地上有一瓶被摻了氰酸鉀的米酒。

(對,就是柯南裡兇手最愛用的氰酸鉀)

初步研判是他殺。

但是,是誰殺的呢?里長會跟誰有仇而引來殺身之禍呢?

就在搜索之中,蘆葦叢裡發現一條紅色圍巾,循著線找到了一個獨自帶著七歲女兒的弱智婦人。

這位婦人平時用氰酸鉀來抓野鴨求生,當然也在屋裡搜到了氰酸鉀,就這樣被帶回警局偵查。

意外的是,婦人馬上承認自己犯案。

所有人正高興著如此快破案時,泰柱總感覺有些不對勁。

儘管酒瓶上有三個不同的指紋,東哲仍選擇忽略,執意要押送婦人到檢查局。

 

"等一天會有什麼差別?死因的差別?"~東哲

"犯人的差別。"~泰柱

幸好,東哲還是聽了泰柱的解釋。

依照婦人的陳述,米酒所含的氰酸鉀是會讓里長在五分鐘斃命的。

但照泰柱實際測量發現,從米酒的位置到里長倒地處,足足有十分鐘的路程。

完全兜不攏的證詞與事實,更重要的是:缺乏犯罪動機。

婦人的女兒英珠常戴的紅色圍巾出現在犯罪現場,證明英珠當下也在。

奇怪的是,英珠十分反常,對於東哲的靠近感到害怕、迴避,甚至大哭。

而保健所法醫也發現在里長手臂上,有一個小孩的牙齒咬痕。

種種現象只指向一點:里長一定對英珠做了什麼。

最後也證實,英珠已經受到傷害了。

(可惡的死變態!!!!!!!!)

 

"是阿姨指使的,要是我說出去了,就讓我永遠不能見到媽媽。"~英珠

婦人要被收押那天,英珠當著記者及所有人的面供出事實。

原來英珠從里長女兒手裡拿了米酒,婦人以為是英珠害的,因此說謊頂罪。

真正的犯人是里長的女兒,而她早已帶著媽媽逃之夭夭。

當東哲與泰柱往里長女兒住處尋找時,在臥室的衣櫃裡,發現一具乾屍。

(我得表示,這段跟<Voice>裡衣櫃的那具有得比,都超級超級噁~~~~)

原來,里長女兒曾有一段婚姻,長期在飲食內摻了漂白水,毒死自己的老公,藉此詐領保險金。

並且對自己的父親跟母親如法炮製。

"禽獸都不會咬死自己的血親,因為是人,想得到更多,而去殺害另外一個人。"~東哲

總算還是將里長女兒捉拿。

看到這樣為了錢不惜手刃父母的人,不免嘆息:錢終究使人成為惡魔嗎?

其實不是,是貪婪無盡的心讓人變成出賣良知的惡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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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因買賣糾紛的女人在警局大打出手,泰柱近看那穿著粉綠制服的女人十分眼熟。

竟是自己的姑姑韓末淑。

(演姑姑的真的超美的拉~~~而且像是自然美女。)

 

這讓泰柱回到自己1988年住的家,更多更多的影像在腦海掃過。

到底,小時候的記憶去了哪裡?什麼時候才能拼湊起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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